编写说明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审计整改结果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江西省审计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9号),制定《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以下简称《整改指南100条》)。
《整改指南100条》是在《江西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暂行办法》(赣审综发〔2021〕4号)第四章“审计整改认定标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实际,对常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认定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整改指南100条》按照常见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基本建设、内控管理、企业管理、自然资源、社保资金及安居工程、金融管理、国外贷援款共10类审计内容进行问题分类,列举了100个常见问题并给出相对应的整改标准说明,重点突出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等方面的内容,审计机关和整改责任单位可以在审计整改工作中参照落实。
《整改指南100条》仅对审计整改的认定提供一般参考,每个问题的具体整改要求由审计机关在此基础上依据审计事实、问题情节、产生后果,在审计报告及所附的《审计发现问题清单》中予以明确。涉及上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整改指南100条》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审计整改标准规定精神适时进行修订。
100条常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指南(一)第1-7条
审计内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序号 |
审计内容 |
问题表现 |
整改指南 |
1 |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
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按上级政策文件落实到位。 |
2 |
任务目标未完成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有序推进; 3.后期已完成原目标任务的,可认定为完成整改; 4.后期未完成原目标任务,但属于客观原因造成,已不具备整改条件且已按程序取消或调整任务目标的,视同整改完毕。 |
3 |
出台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 结合实际情况,已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修改、调整、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 |
4 |
违规收取应免征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已停止违规收费行为; 3.已将违规收入退回缴费者; 4.无法退回的违规收入已上缴财政。 |
5 |
未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提高收费标准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调整收费标准; 3.已将多收取的规费退回缴费者; 4.无法退回的违规收入已上缴财政。 |
6 |
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已按规定停止应取消的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
7 |
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 |
1.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会议记录; 2.逐项制定还款计划,并已偿还全部欠款。 |